浙江海盐:乘中央环保督察之风 推大环保格局

来源:百灵环保网        发布时间:2017-12-13    

       百灵环保网(洪旭朝  俞峻 徐立峰)浙江报道:浙江省海盐县借中央环保督察之风,进一步构建起了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多元主体共治的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形成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推动区域环境质量的提升。

       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海盐县党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对全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中共海盐县县委书记陈玲芳现场督办中央督察重点信访交办件

       制定印发《海盐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方案》,并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海盐县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照单全收,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研究,扎实推进边督边改工作,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委书记陈玲芳、县长王碎社先后多次批示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抓好问题整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环境问题,并亲自督办相关环境信访问题处置。除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外,其他县级领导干部也积极领办任务,并带队赶赴现场督办,有效提升了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力,推动了环境问题的解决。

       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齐抓共管

       按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和细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保职责,把环保工作分解细化到了镇(街道)、村(社区)和县直职能部门,同时强化了环保部门对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定责定人定时开展整改。武原街道划分责任区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辖区餐饮油烟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澉浦镇对辖区内13个行政村进行生猪退养“拉网式”巡查,确保不反弹、不回潮;县开发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突围行动,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县经信局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关停淘汰企业250家,行业整治初见实效;县交通运输局督促各施工现场进行工地清整,基本消除了扬尘污染等问题。

       此外,在执法方式上,海盐县改变了以往由环保局单打独斗的格局,转而以镇街为主体,县、镇(街道)、村(社区)街三级联动,并联合综合执法、公安、工商、供电、供水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同时,执法时间由白天、工作日为主向“白+黑”、“5+2”转变,夜间执法、节假日执法常态化,实现执法时间上的全覆盖。

       进一步夯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2017年海盐县将县开发区、沈荡镇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整治纳入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之一。两地镇(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安排好项目资金,明确整治的内容、时间、具体责任人,通过召开现场会、专家答疑会等方式,加快推进废气治理,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开发区联合浙江大学生态工业和环境研究所制定了县开发区废气污染整治规划,并对17家重点废气产生企业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后,制定了“一厂一策”治理方案;沈荡镇也制定了《沈荡镇区域大气环境整治方案》,并邀请浙江大学大气专家团队进驻相关企业进行上门调查,摸清每家企业情况,并制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如县开发区吉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通过加强源头控制,实施搭设防雨棚、搭建隔离区、增设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未加盖池体加盖处理等工程,累计投入23100万元;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主要通过实施污水站进行加盖,生物除臭装置等工程,累计投入3500万元。县开发区在17家重点废气整治中累计投入整治资金约4亿元,沈荡镇在8家重点企业废气整治中累计投入资金达6000万元,确保治气效果。

       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社会监督

       海盐县不断积极探索公众在生态环保建设方面的参与模式,成立了包括市民检查团、环境维权团、环保特约监督团、环保专家服务团等公众团体,参与范围覆盖涉及环保审批、环境执法、污染防治、环境宣传等具体环节。

       特别是自2015年以来海盐县连续三年发布环境状况白皮书,海盐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以及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环境报等20多家国家及省、市新闻媒体的记者出席了发布会。《白皮书》通过数据对比、图表分析、工作缩影、成果展示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地向社会公众呈现了海盐环保过去一年的环境保护工作举措及成果。围绕“6.5”世界环境日系列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2015年来累计开展活动180余次,公众参与达2万余人次。公众参与不仅见证了公正、透明、阳光的环保工作,同时也为地方环境的改善贡献了自己的智慧与力量。

        在“大环保”的格局下,1-11月,我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5天,优良率94.3%,同比提升12个百分点,优良天数、优良率均为全市第一;大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9μg/m3,该项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为全市最低浓度,同比下降29.3%。1-11月,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保持优秀;全县12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继续保持在Ⅳ类水及以上(Ⅱ类水质1个、Ⅲ类水4个、Ⅳ类7个);南北湖水质断面继续保持Ⅱ类水,是嘉兴市唯一的Ⅱ类水断面;千亩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平均类别为Ⅲ类,水量达标率为81.8%,同比提高9.1%,达到提高5%以上的考核要求;市控及以上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达到50%(Ⅱ类1个、Ⅲ类3个),达标率62.5%。各功能区环境噪声基本达到标准要求。核与辐射利用安全率100%。全县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或社会不稳定事件。

责任编辑:王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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