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13万放掉涉毒者 长安多名辅警获刑

来源:广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11-20    

   辅警队员接到关于吸毒的举报后,没有上报给民警和派出所,而是约上另外几名辅警队友和治安员,自行前往现场查处。发现持毒者后,他们还玩起“捉放曹”:从持毒者家属手上拿到13万元后,便将对方放走并归还疑似毒品。去年11月27日,东莞长安镇沙头社区,发生一起辅警队员合伙敲诈事件。

  公安机关接报后,将涉事辅警和治安员抓获。南都记者昨日从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相关辅警队员和治安员均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放掉涉毒者发还疑似毒品

  据了解,涉案者中杨军、欧洋和陈方(均为化名)等三人,均是长安镇沙头派出所的辅警队员。去年11月27日傍晚,杨军接到一名曾经吸毒者的举报,称沙头社区东大街附近的福苑楼里有人吸毒。

  根据东莞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辅警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工作中遇到或发现重大情况应及时上报。杨军并没有遵循规定,他约上了欧洋和陈林两位队友,另外还叫上了隔壁乌沙社区李屋居民小组的治安员林汉和陆鑫,以及兰某某(另案处理),一行6个人,随后来到涉事的福苑楼楼下。陆鑫和兰某某负责把守门口,杨军等四人进入涉事房间,果然发现房间里的莫某疑似非法持有毒品。莫某惊慌之下提出拿钱给杨军等人,并希望杨军等人放过他。杨军居然提出,要莫某拿出15万元才肯放过。

  莫某随后叫家人筹集了13万元交给杨军,杨军等人收到钱后,真的就把莫某放走了,并发还查扣的疑似毒品。得手之后,杨军等六人共分了赃款。

  判处一年半到三年半

  不过杨军等人没高兴几天,公安机关就接到了举报。去年12月1日晚,公安机关将杨军等3名辅警传唤到长安镇街口派出所,并将他们抓获。次日中午,乌沙李屋的治安员林汉和陆鑫,也去到街口派出所投案。

  案发之后,杨军和欧洋分别向被害人莫某家属退赔所得赃款2 .17万元,并获得了家属的谅解。陈方、林汉和陆鑫则分别退还14 60 0元、11800元、1300元,这些款项也都发还被害人。

  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军等五人提起公诉,指控罪名为“敲诈勒索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军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最终判处六人一年六个月到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千元不等。其中积极参与且分得较多赃款的主犯杨军判处最重,负责看风且分得赃款较少的从犯陆鑫,则相对处罚最轻。

  回访

  住户回忆抓毒:动静很大

  南都记者昨日去到沙头东大街附近涉事的福苑楼,这是一栋公寓式出租楼。阿福等多名老住户表示,仍对当时抓吸毒的行动有印象。“楼下门一封,他们就到楼上抓人。闹得动静很大,我当时还以为是警察的大型查毒行动。”一名老住户得知是辅警的行为后表示,“这么大的事还敢私底下处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南都记者又采访了沙头社区的两名辅警队员,他们对杨军、欧洋和陈方的事情讳莫如深,仅表示“他们早就没在派出所了”。

  长安镇一名警方人士表示,辅警队伍的素质相比以往有明显提升,但仍无法保证里面没有个别害群之马。“辅警队员在下班时间,尤其是他们自己在路上碰到的报警,派出所比较难监控到。”该警方人士称,沙头一事案发后,公安机关依法将相关辅警移交司法机关,“这是对他们最重的惩罚,另外辖区派出所也依法将他们开除。”

  沙头派出所一民警透露,为了规范对辅警的管理,今后或将实施辅警和民警捆绑式管理。南都记者了解到,全国有多处公安机关实施这种管理模式。不过记者采访东莞市公安局宣传科和多个派出所负责人,均表示东莞暂未听说要实施这种管理模式,“可能是某些警队内部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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